1.8米环保生态绿皮网仿塑料草皮草坪墙 挡风抑尘墙网使用方便,挡风抑尘效果好,采用以风治风,相互干扰的方法,弱化风速,起到抑制颗粒物飞扬和扬沙的作用,直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尤其适用干旱少雨的西北地区。人造草坪阻燃性能经欧盟***机构中心检测,具备阻燃性能一级证书。这表明在对人造草坪阻燃性能方面的研发又上了一个新台阶,阻燃效果居于行业当先地位。据实验统计表明,添加阻燃成分的材料较之于未添加任何阻燃成分的材料,其可燃性、燃烧扩散的速度和烟排放量都少许多,发生火灾后可供逃生的时间,前者是后者的15倍之多。人造草坪如今被广泛应用于室内外的各类场合,为了**人们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人造草坪阻燃性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专业性的检测机构,***人造草坪阻燃的测试参数有:被引燃的难易程度;火焰蔓延速度;火焰穿透材料的速度;材料燃烧放出的热量和发生速度;熄灭的难易程度;燃烧时产生的烟量、释放速度及烟的组成;有毒气体的量、释放速度及组成。 人造草坪阻燃性能***实验室可燃性过程,是取5个厚度30mm、尺寸为100m×100mm的人造草坪样品进行燃烧测试,记录其较大烧焦直径。测试后5个样品中烧焦直径没有**过50mm的,被认定为一级;有一个或以上烧焦直径**过50mm,被认定为二级。免填充足球草的测试结果的烧焦直径在43mm-46mm之间,被认定为一级阻燃性能。人造草坪由草丝、背胶、底布组成,人造草坪阻燃性能的实现是在草丝生产中添加了阻燃剂。草坪中添加的包括阻燃颗粒在内的各种添加剂成分均采用从国外进口的高品质产品,再加上自身研发机构不断提升的阻燃技术,两相结合,才较终产生了阻燃性能很佳的草坪。阻燃剂不会影响到人造草坪的质量,环保无害,也可以与其他添加剂诸如抗紫外线颗粒、抗老化颗粒等等在人造草丝中和平共处相互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构筑了性能良好的人造草坪产品。 人造草坪阻燃性能使得草丝在遇火燃烧后自行熄灭。目前企业出品的人造草坪,虽然在数值上有所差异,但基本上都具有阻燃性能,可放心铺设各种场地和家庭。人造草坪发展至今,在使用过程中不断经历研发与改进,将更加*地满足人们越来越多样化的需求。通过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施工、**工程施工、拆迁(拆除)施工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大力整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遗撒、泄漏物料等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着力解决城区及周边道路等各类道路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不断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切实降低港口、码头、露天矿山、工业料场渣场、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推动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 二、整治要求及责任分工(一)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关于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其他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规模以下建筑施工工地结合实际提出管控要求。**、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必须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实行分段施工。拆迁(拆除)工地必须湿法作业。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容器或者搭设**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施工垃圾,禁止高空抛撒施工垃圾。 土石方开挖施工必须安装自动喷淋设施,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沟。暂时不能开工的裸露空置建设用地和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等产生的裸露空置地块要及时全部进行覆盖或者绿化。以上要求未落实的,停工整改,并由所在的县级以上**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牵头,各级**负责落实,以下工作均需各级**落实,不再列出)(二)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罚。 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十个必须”》,对城市区域物料运输车辆经过的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三)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对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和国、省、市、县、乡级公路积土积尘进行全面清理清洗,并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制度,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路面范围内达到路露本色、基本无浮土。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增加抑尘或者降尘措施实施频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物料运输应采用车厢密闭或者覆盖,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厂区出入口应配备车轮清洗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措施。装卸过程中,应配备除尘设施,同时采取洒水喷淋措施。物料储存应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应设有喷淋装置。涉及锅炉物料(含废渣)企业,储煤场应采用封闭储存。粉煤灰应采用密闭的灰仓储存,卸灰管道出口应配备有密封防尘装置;炉渣应采用渣库储存,并采用挡尘卷帘、围挡等形式的防尘措施。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应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气有效收集。上料系统、生产设备、废气收集系统或者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五)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厂区路面硬化,采用防风抑尘网或者封闭料场(仓、棚、库),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港口、码头、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三、时间安排(一)2019年5月20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各类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并公开扬尘污染源清单和综合整治工作台账。 县级有关部门对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省、市级有关部门组织抽查。对前期已有部署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但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二)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11月底前,各市、各有关部门对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后报送省**。(三)2020年年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扬尘污染防治成果,对综合整治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扬尘污染问题出现反弹,确保实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